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25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西安世纪金花宜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 亿元,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本次担保由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等额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0 元,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西安世纪金花宜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品生活”)因经
营需要,向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1.5 亿元、期限三个月的流动资金贷
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092613 号”房产证项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提出
《关于为西安世纪金花宜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临时提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提案,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提案时关联董事吴一坚、秦川、孙圣明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世纪金花宜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1
住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朱为民
经营范围:家居饰品、办公用品、建筑建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针纺
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黄金制品、食品等的销售。
财务状况: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443.02 万元,总负
债 10834.61 万元,净资产 4608.41 万元,净利润 770.80 万元(经审计)。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490.17 万元,总负债 10663.60 万元,净资产 4826.57
万元,净利润 218.16 万元(未经审计)。
主要业务情况:宜品生活成立于 2008 年 8 月,以经营进口高端商品为主,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截止 2015 年底拥有 23 家门店,经营面积达 3 万多平米。宜
品生活拥有众多高端会员客户,通过对高质量生活用品的整合,提供高品质的服
务, 实现高层次化的管理模式,以求形成统一的连锁超市的品牌形象,公司秉承
“宜品生活,家的方向”的经营理念,为消费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体现了
对顾客及会员的延伸服务。在不断扩大市场规模的同时,加大品牌战略建设,通
过商品优势、服务优势等凸显“宜品生活”品牌优势,逐步打造市场成熟度、社
会美誉度、品牌影响力、高品质定位,促进公司发展
(二)与公司关系
该公司在股权结构上与公司及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下的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在业务上存在紧密合作,世纪金花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该公司名称冠以“世纪金花”字样并使用世纪金花标识,且本次担保事项提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交,因此公司董事会基于实质重于
形式的判断和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谨慎原则,决定本次担保事项适用依据关
联交易决策和批准程序。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
1、合同主体:
抵押人: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
3、抵押资产: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 092613
号”房产证项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期限:三个月
(二)担保合同
1、合同主体:
保证人: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债务展期的,经保证人同意,保证期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两年止。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
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反担保
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次担保提供等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宜品生活本次贷款用于其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该公司经营正常,应具备
还款能力。且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督促管
理层密切关注被担保方贷、还款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
1、我们事先审阅了股东关于担保事项的提案及相关资料,认为符合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2、董事会决定将本项担保事项适用关联交易程序进行审议和批准,是基于
3
实质重于形式的判断及充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谨慎原则。
3、西安世纪金花宜品生活用品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应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
且由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督促管理层密切
关注被担保方贷、还款情况。
4、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