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
公告编号:〈万〉2016-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000002,简称万科 A)自 2015 年 12 月
18 日 13:00 起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之后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2016 年 1 月 5 日、1 月 12 日、1 月 23 日、1 月 30
日、2 月 6 日、2 月 20 日、2 月 27 日、3 月 5 日、3 月 12 日、3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6 年 1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
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合作备忘录的公告》。2016 年 3 月 17 日举行的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万科 A 股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A 股股票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至不晚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于 3 月 18 日披露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以
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正常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公司已
于 2016 年 3 月 12 日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签署了合作备忘
录。除地铁集团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就拟议交易与另一名潜在交易对手方签署了
一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意向书。除上述潜在交易对手方外,公司还在与其他潜在对手
方进行谈判和协商。
本次重组较为复杂,交易金额巨大。鉴于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避免内幕信息泄露及股价异动,保障重组有序进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A 股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公
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