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南电A:201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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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6-01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项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公司对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资产进行了资产减值测试与评估,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68,471.03 万元(人民币,下同),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52,686.01

万元。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2015 年各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存货跌价准备概况

2015 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7,957.30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43,468.42 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

公司”)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8.49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80 万元。

(1)库存重油、轻油,经化验询价为“零价值,不收购”,拟全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148.51 万元。

(2)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备品备件的评估

结果,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9.98 万元。

1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

东莞公司”)主燃油泵机械密封等五十四项修理配件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

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59.68 万元,影响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8 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开发

公司”) 2015 年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7,629.13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3,221.84 万元。

201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中山市深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46 亩土地政府收储工作的议案》。鉴于

深中开发公司 346 亩地块短期内不具备开发条件,董事会同意终止 346 亩土地自

主开发工作,授权公司根据中山市政府收储土地的相关文件精神及 2015 年 6 月

4 日中山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确定的深中开发公司 346 亩土地收储原则意

见,开展并加快推进该地块的政府收储工作。

根据《中山市存量建设用地收储实施方案》,土地补偿价款基准价为 119.67

万元/亩,根据谨慎性原则,按此价格扣除税费后可收回金额计 35,315.32 万元,

较 账 面 值 92,944.45 万 元 减 少 57,629.13 万 元 , 故 拟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57,629.13 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2015 年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422.31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257.93 万元。具体如下:

1、公司 7#、9#机于 2009 年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关停。根

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拟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 1,126.44 万元。

2、公司发电机组于 2011 年实施 DLN 低氮改造,改造后重油处理设备已无使

用价值。由于该项设备残值的可回收率已基本没有,拟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121.25 万元。

3、发电机组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

厅关于停止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565 号),经广东省

2

人民政府同意,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关于临时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的通知》

(粤府[2008]31 号)停止执行,广东电网公司和广州供电局按实际用电量停止

对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和中山市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

201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深圳市 110 千伏电厂 2015 年第四季度发电计划>的通知》(深经贸信息电资字

[2015]205 号)。根据该通知,广东省已从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取消燃油燃气加

工费,深圳市也将参照执行,停止收取燃油燃气加工费,今后深圳市不再对地方

电厂顶峰发电给予补贴。

由于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发电业务将面临收入与成本严重倒挂的情况,公司

对发电机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

结果,公司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3.45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电力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电力公司”)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64.48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64.48 万元;深南电中山公司拟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15.78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2.63

万元;深南电东莞公司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258.82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1.17 万元。

4、新电力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于 2005 年 6 月投入使用,由于用

汽单位迁走或转型,用汽量逐年减少并已全面停止供汽。集中供热设备主要为地

下部分,已无法回收,拟全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53.50 万元。

5、深南电东莞公司工业污水处理系统、直读光谱仪、启动锅炉已无法继续

使用且无转让价值,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结果,拟计提减值准备计 78.57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 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 7#、9#机组由于关停导致原改造项目停止,已订购的改造设备根据深

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 1,926.33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05.59 万元。

(四)坏账准备

2015 年合并抵消前拟计提坏账准备 58,081.80 万元,合并抵消后计 285.83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4.07 万元。具体如下:

3

1、公司应收深中开发公司往来款及利息共计 90,469.72 万元,由于深中开

发公司土地于 2015 年开展政府收储工作,并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详见上述深

中开发公司减值情况说明),预计可收回金额计 33,161.57 万元,故拟计提坏账

准备 57,308.15 万元,合并抵销 57,308.15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0 万元。

2、深南电中山公司应收深中开发公司往来款及利息共计 770.08 万元,由于

深中开发公司土地于 2015 年开展政府收储工作,并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详见

深中开发公司减值情况说明),预计可收回 282.27 万元。故拟计提坏账准备

487.81 万元,合并抵销 487.81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 万元。

3、深南电中山公司应收财政局新型墙体押金款,由于账龄较长,且收回的

可能性极小,拟计提坏账准备 19.73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78 万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燃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应收中基建设发展有

限公司工程款,账龄超过一年,拟计提坏账准备 3.48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48 万元。

5、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应收干泥销售款,由于账龄较

长,多次催收无效,拟计提坏账准备 6.99 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99 万元。

6、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孚公司”)应收中

石化中海公司货款 5,112.82 万元。协孚公司已启动了法律诉讼程序,并于 2016

年 2 月 24 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等有关立案材料,

法院已决定立案审理。根据谨慎性原则,拟计提坏账准备 255.64 万元,影响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82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1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68,471.03 万元,影

响当期利润总额减少 68,471.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52,686.01 万元。

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

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理由充分、合理。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

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充分反映公司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资产损失核销管理规定》,对 2015 年度各项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和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董事

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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