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22:23:5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保障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

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晓华、林燕、陈岱松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纳川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