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保障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
利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邱晓华、林燕、陈岱松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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