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通过检查公司 2015 年财务报告及审阅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上述事项而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较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提出了改善措施,并将积极落实。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
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强调
事项段提及的不利因素,实现经营改观,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特此说明。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