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第 21 号》的规定,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 7 月 22 日《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10 年 4 月 2 日证监许可[2010]402 号《关于核准上海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4 月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 72.00 元的价格向
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该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共计募集人民币
柒亿贰仟万元整(CNY720,000,000.00),扣除承销商中介费等相关上市费用人民币 66,568,000.00 元
后,实际募得资金为人民币 653,432,00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全部到位,到位资
金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19 日验证并出具了沪众会验字(2010)第
2973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5年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70,000,000.00
1、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561,071.04
2、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 70,000,0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60,859.04
4、募集资金专户的手续费 212.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561,071.04 元;
2、2015 年度,对募集资金项目支合计 70,560,859.04 元。其中 70,000,000.00 元用于增资参股上海华
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0,859.04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 212.00 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华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设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上海四平支行 121908717910201 600,000,000.00 已使用完毕
上海银行五角场支行 316696-00003177499 53,432,000.00 已使用完毕
华夏银行上海大柏树支行 4334200001810200268440 已使用完毕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70060122000071051 已使用完毕
小计 653,432,000.00
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70060122000073522 已使用完毕
合计 653,432,000.00
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561,071.04 元,支出金额 70,560,859.04 元(已扣除银行
手续费 212.0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共计为 0.00 元。
(二)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分别同保荐机构、募集专户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2010 年 5 月 18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浦支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 年 5 月 18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四
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7 月 6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
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1 年 7 月 6 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0 年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募集
资金原投资总额为 13,027.12 万元,根据采购设备及软件的市场价格下降情况及根据目前项目实际需
要对相关采购物品进行调整后,投资总额更改为 10,108.25 万元。根据目前的公司总部选址及预计的
建设进度,公司将投资进度延长到 2013 年 6 月。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 11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概算结构调整的议案》,在总投资额 10,108.25 万元、投资进度到 2013 年 6 月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
各项目的投资概算结构作相应调整,于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
点调整》的议案,对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房,现改为在北京和广州
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将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
计划购房款为 1,657.50 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462.50 万元转给研发与
技术支持中心项目使用,合计购房款为 4,320 万元。
2013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
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 4,320 万元。
2013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
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
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0,899.25 万元(含截止 2014 年 3 月
31 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账户后期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本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2014 年 10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计划将南昌结项
的超募资金 7,405.3 万元(含利息收入)中的 7000 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用于增资参股
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增资后本公司占目标公司 30%的股
份。华平南昌公司剩余的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作为华平南昌公司的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使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343.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056.0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021.91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2,014.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5.34%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本年度投
序号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入金额
部分变更) 总额 (1) 金额(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 是 5,825.62 2,146.88 - 2,146.88 100% 2013/6/30 2,758.10 是:注 1 否
2 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 是 3,614.90 1,366.14 - 1,366.14 100% 2013/6/30 1,767.18 是:注 1 否
3 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 是 3,586.60 6,462.13 - 6,462.13 100% 2013/6/30 不适用 否
4 补充流动资金 是 - 593.75 - 593.75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13,027.12 10,568.90 - 10,568.90 4,525.28
超募资金投向
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
1 是 10,000.00 3,490.70 - 3,490.70 100% 2014/12/31 不适用 否
限公司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2 否 24,000.00 24,000.00 - 24,000.00 100% 2015/6/30 不适用 否
司总部基地
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 不适用:
3 否 7,000.00 7,000.00 7,000.00 7,000.00 100% 2015/6/30 否
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2
4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6,955.36 26,955.36 56.08 26,955.36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小计 67,955.36 61,446.06 7,056.08 61,446.06
合计 80,982.48 72,014.96 7,056.08 72,014.96 4,525.28
(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进度与调整后计划进度相符。
(二)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55,234.95万元。
1、2011年4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设立华平信息技术(南昌)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新增加的研发中心进行电子白板、
电子地图、智能视频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
2、2011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2012年11月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2013年3月7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2013年7月29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计划使用24,000万元超
募资金购买总部基地用房的议案,同意使用24,000万购买总部基地用房(包括购房款、购房税费及
装修费等,具体金额以房屋买卖协议的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合计面积约13,816.68平方米。
6、2014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0,899.25万元(含截止2014年3月
31日超募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账户后期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本公
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7、2014年10月2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用于增资参股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计划将南昌结
项的超募资金7,405.3万元(含利息收入)中的7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用于增资参股
上海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师京城公司”),增资后本公司占目标公司30%
的股份。华平南昌公司剩余的资金及后续产生的利息作为华平南昌公司的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使用。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方式及实
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对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房,现改为在北京和
广州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将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
项目计划购房款为1,657.50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1,462.50万元转给研
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使用,合计购房款为4,320万元。
2、2013年5月9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
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4,320万元。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1、2010年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调整的议案》,募
集资金原投资总额为13,027.12万元,根据采购设备及软件的市场价格下降情况及根据目前项目实际
需要对相关采购物品进行调整后,投资总额更改为10,108.25万元。公司已将投资进度延长到2013年6
月。
2、2012年9月18日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
计划、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对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上海购
房,现改为在北京和广州购房,上海为租赁,公司将在北京和广州分别设立技术支持中心,将全媒
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1,657.50万元及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计划购房款为
1,462.50万元转给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使用,合计购房款为4,320万元。
3、2013年5月9日,本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
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调整》的议案,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将原计划在北京和广州购房更改为在
上海购房,技术支持中心仍在北京和广州采用租赁方式,合计购房款仍为4,320万元。
4、2013年7月29日,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完成的情况下,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
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
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置换情况。
(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八)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至201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三个投资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
指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出现结
余的原因系因近年电子技术的进步及电子价格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降低以及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
除手续费)。公司已于2013年度将三个募投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项目、全高清视频监控指
挥系统项目、研发与技术支持中心项目)的全部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593.75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共五个,鉴于涉及的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全部注销完成。
(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其他情况
(十一) 备注
注1:本公司募投项目全媒体统一协同通讯系统、全高清视频监控指挥系统项目已研发完成并实
现销售产生收益。
注2: 2015年1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上海
华师京城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经公司与上海浩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浩振投资”)协商一致,公司将持有的华师京城网络的30%股权作价为1.15亿元人民币,转
让给浩振投资。浩振投资于本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500万元人民币,并于
2016年3月31日之前支付5500万元人民币,余款5500万元人民币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