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65.6179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38.1122

1

万元。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2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9,465.6179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3,038.1122

3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9,465.6179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3,038.1122

万股。 万股。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1/1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汉钟精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