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465.6179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03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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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农渔蔬果等产品储藏、保鲜、干燥用的新型螺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杆式冷冻冷藏设备,各类真空泵(不含螺杆式)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及气体压缩机,以上产品及其零部件的研制、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开发、生产及售后服务,销售及租赁公司自产
2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产品,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维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修服务、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及相关配套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业务,从事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及零部件的管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理和服务相关业务。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产品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的销售,节能技术的研发、咨询、服务、转让。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29,465.6179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3,038.1122
3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29,465.6179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3,038.1122
万股。 万股。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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