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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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58 证券简称:汉钟精机 公告编号:2016-01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余昱

暄先生、副总经理柯永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余昱暄先生向董事会请求辞去

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项委员会职务。柯永昌先生

向董事会请求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其董事会相关专项委员会和

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余昱暄先生和柯永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余昱暄先生和柯永昌先生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带来影响。公司董事会对余昱暄先生和柯

永昌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因工

作原因,公司总经理余昱暄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

事会相关专项委员会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余昱暄先生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的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

工作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余昱暄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

鉴于总经理职位空缺情况,经公司董事长余昱暄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柯永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任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聘任高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柯永

昌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可以胜任公司岗位职责的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我们同意聘任柯永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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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柯永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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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

附件:

柯永昌:男,中国台湾籍,1958年出生,专科学历。1986-1994年期间曾任台湾大同股份

有限公司设计课课长。1994-2010年期间先后担任汉钟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汉钟精机

股份有限公司,台湾汉钟)研发部副理、生产部经理、公司协理、副总经理等职。2010年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2012年11月至今担任日立机

械制造(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柯永昌先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持有本公司股票 50,000 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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