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 2016-4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2016年3月31日下午16: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3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
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2人,其中监事刘汉桥先生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
真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州印象沙
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中涉及的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
公司及子公司柳州八菱科技有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苏州印
象沙家浜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或背书转让支付),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