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6-3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以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90,118,360.44 元的生产设备及光伏
设备等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远东宏信”)申请融资租赁,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89,600,000 元,租赁
期限 3 年。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
●远东宏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需要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1 号(海丰物流园十号仓库 4 单元-91 号)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人民币
纳税人识别号:120121083037633
二、融资方案主要内容:
1、租赁本金:89,600,000 元(包含增值税款);
2、租赁标的:公司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90,118,360.44 元的生产设备及光伏
设备;
3、租赁期限:3 年(自起租日起算);
4、租赁项目保证金:9,600,000 元;
5、留购价款:100 元;
6、租金偿还方式:双月还本付息;
融资租赁后,公司账面原值 90,118,360.44 元的设备所有权归远东宏信(天
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对该设备享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
款项后,上述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 100 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三、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优化筹资结构。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解决公司中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
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
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售后购回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盘活
资产,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我们认为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改善公司
融资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
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六、备查文件
《售后回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