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罗玫女士(清华大学会计系副教授)
成员:副董事长、总经理卢东涛先生,独立董事邓峰先生(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报审计沟通相关工作进行了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说明》。
2、2015 年 3 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计的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续聘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4 年度财
务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听取了公司关
于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的汇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行职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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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
制、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
任等重要事项的审议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在公司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规定,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了解年
度报告的编制计划,确定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阅公司编制的201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展2014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再一
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公
司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执行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严谨、公正,能够
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
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
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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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16 年,我们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罗玫、卢东涛、邓峰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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