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媒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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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9)。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6 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公布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6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5 日

下午 15:00— 4 月 6 日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6 年 3 月 30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杭州市体育场路 218 号杭州新闻大厦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收购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张剑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 上 议 案 内 容 刊 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6-007 号公告、2016-008 号公告)。投资者欲了

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2、登记地点:杭报集团老大楼 16 楼

3、登记时间:2016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 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

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

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07

2、 投票简称:“华媒投票”。

3、 投 票 时 间 : 2016 年 4 月 6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

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 在投票当日,“华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

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00.00

议案 1 关于收购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60%

1.00

股权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选举张剑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单项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

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5 日下午 15:00—

2016 年 4 月 6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

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

活。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1-85098807 0571-85155005-8807(传真)

电子邮箱:ir000607@000607.cn

2、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

下:

一、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 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______/无表决权______;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标如下:

1、 关于收购中教未来国际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2、 关于选举张剑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标的,代理人有权 /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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