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乡化纤 股票代码:000949 公告编号:2016—015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二次监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0 在公司
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雷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该议案须经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须经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
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
登的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
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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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
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
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
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 日深圳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 2015 年末的资产进行了
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 2015 年度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920.50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86.85 万元,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1,271.47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62.18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巨潮资讯网
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8,308,430.69 元人民币,截止 2015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总额为 344,384,838.76 元。
为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保证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1,027,241,303 股为基数, 每 10 股 分配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817,239.09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313,567,599.67 元
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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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须经公司第二十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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