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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毕焱女士、孙权先生、李永贵先生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毕焱女士和孙权先生为独立董事,毕焱女士
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审计监控行为均严格遵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2015 年第一次会议 2015-1-26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
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2015 年第二次会议 2015-3-26 4.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投资预算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预计与吉林电视台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
案》
8.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度预计与长春广播电视台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
议案》
9.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 年第三次会议 2015-4-23 审议通过:《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1.《关于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第四次会议 2015-8-27
2.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 年第五次会议 2015-10-2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
划和实施情况,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
果,指导审计部的有效运作。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的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核等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保证公司
定期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年审期间,审
计委员会查阅了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审阅了年审会计师进场
前财务报表、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初审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
定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财务审
计工作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公司 2015 年度的
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
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的审核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及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及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审查,
督促和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15 年
度,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完整、合理的内控制度体系,不存在重
大缺陷,并同意将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
审议。
委员:孙权 毕焱 李永贵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