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制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度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0 13: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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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波 联系电话:0755-25919073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永丰 联系电话:0755-2395385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已经按照相关要求督导公司建立健全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

各项制度。

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

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无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5 年 12 月 17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 司 内 部 制 度 的

无 不适用

建立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无 不适用

控制人变动

5.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及

无 不适用

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

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证券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

无 不适用

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保证配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不直

接或间接投资于长城神农资产管理计划或类似项

目,不投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

是 不适用

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2、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当香雪制药面临长城神农资产管理计划或类似项

目的出资需求时,本公司同意向香雪制药提供与相

是 不适用

应出资需求同等金额的借款,专项用于相应项目的

出资。相关借款利息在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

础上,由本公司与香雪制药另行协商确定。

3、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陈淑梅承诺,在本人

担任香雪制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是 不适用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香雪制药股份。

4、王永辉、陈淑梅、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市罗岗自来水有限公司、创视界(广州)媒体

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或本人)保证目前没 是 不适用

有、将来也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构成与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

务范围具有同业竞争性质的任何业务活动;本公司

(或本人)保证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

参股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公司;如果上述承诺被证

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公司(或本人)则向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

接损失;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不再作为广州市香

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止;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的保证、

承诺即为不可撤销。

5、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若公司因曾开具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

而遭受相应的处罚,以及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

控股股东愿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如果发生职工追

索住房公积金及因此引起的诉讼、仲裁,或者因此 是 不适用

受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控股股东承诺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旦发生补缴企业所得税情

况,控股股东将代香雪制药承担补缴义务,就补缴

税款事宜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 无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谭永丰 李 波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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