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16 股票简称:湘电股份 编号:2016 临-026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申请文件,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
证》(第 153044 号),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通知书》(第 153044 号),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
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第 153044 号),并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向
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鉴于近期国内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
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经与保荐机构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和保荐机构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中止
审查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并于 2016 年 2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第 153044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
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审核公司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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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请示。
2016 年 3 月 2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
(第 153044 号),中国证监会认为公司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和核准时间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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