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旅酒店: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12: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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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58 股票简称:首旅酒店 编号:临 2016-022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

向控股股东-首旅集团获得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延长 2016 年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财务

资助总额度 8 亿元人民币以内的使用有效期。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长张润钢先生、董事胡培智先生、董事李

源光先生、董事孟卫东先生、董事段中鹏先生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公司向控股股

东首旅集团申请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额度,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授权的有效期与重

大现金购买资产方案有效期相同(即至 2017 年 1 月 15 日届满)。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将该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延长至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止。

关联人回避事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关联交易影响:本次交易使公司提高资金使用保障,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

用。

1

此项交易需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1. 交易标的:8 亿元财务资助总额度;

2. 交易内容:首旅酒店按需求分批提出。

3. 交易日期:2016 年

4. 交易地点:北京

5. 交易金额:8 亿元

6. 定价基准:资金使用费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

随基准利率的变动进行调整。

协议生效时间:首旅酒店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

层实施。本议案至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止。

7. 交易目的:用于公司部分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保障。

(二)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

1. 资助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本公司 60.12%股份的

国有法人股东。公司类别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段强,成立于

1998 年 1 月 24 日,经营范围为: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

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

房销售。

2. 受助方:本公司。

3.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首旅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获得 8 亿元的财务资助总额度。

(四)本公司预计从该项交易中获得利益及该交易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

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作用。

(五)交易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情况说明

1. 人员安置: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2

2. 土地租赁:本次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问题。

3.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务重组事项

(六)本交易所涉及的主要法律程序和进展情况

本交易事项将按照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执行。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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