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华电: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8: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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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依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

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监事会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第三届监事

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 2015-3-24 会第三次会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的议

案》

《关于制定<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

(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关于审议<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

会 第 四 次 告>的议案》

2 2015-4-21

(临时)会 《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 议案》

1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上市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议

案》

《关于审议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第 三 届 监 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事 会 第 五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3 2015-4-23

次(临时) 议案》

会议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第三届监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事会第六

4 2015-8-24 案》

次(临时)

《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会议

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关于投资设立中元(武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事 会 第 七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15-10-26

次(临时)

会议

第 三 届 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事 会 第 八 动资金的议案》

6 2015-11-19

次(临时)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已建立较

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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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510 万元对广州至德增资,

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世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159,997,804.80

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530,002,195.20元。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

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

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培训,积

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

4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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