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众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依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
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监事会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 会议 会议
议案
号 时间 届次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第三届监事
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 2015-3-24 会第三次会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的议
案》
《关于制定<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
(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 《关于审议<监事会2014年年度工作报
会 第 四 次 告>的议案》
2 2015-4-21
(临时)会 《关于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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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上市公司2014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议
案》
《关于审议续聘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第 三 届 监 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事 会 第 五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
3 2015-4-23
次(临时) 议案》
会议 《关于<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第三届监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事会第六
4 2015-8-24 案》
次(临时)
《关于审议<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会议
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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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设立中元(武汉)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议案》
第 三 届 监 《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
事 会 第 七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 2015-10-26
次(临时)
会议
第 三 届 监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事 会 第 八 动资金的议案》
6 2015-11-19
次(临时)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列席了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已建立较
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内控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募集资金管理的制度和执行情况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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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超募资金人民币1,510 万元对广州至德增资,
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以支付现金和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世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中,以现金方式支付159,997,804.80
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530,002,195.20元。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
及上市公司股东的行为。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
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
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
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
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
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跟踪监管部门的新要求,加强培训,积
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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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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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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