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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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6-01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3 月 18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

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在广州市环市东路 362-366 号好世界广场 30 楼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表决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郑暑平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86,790,703.44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

公 积 金 7,643,473.23 元 , 同 时 根 据 2014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派 发 红 利

1

56,897,381.52 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2,454,411.15 元,截止报告期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24,704,259.84 元。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5 年末总股本 711,217,26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 56,897,381.52 元,剩

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财务安全。公司董事会从优化公

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

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预案实施后的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预计公司仍将保持良好收益水

平。

公司 2015 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公司最近三年以

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的要

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

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通过《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00 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确定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00 元),合计人民

币肆拾叁万元整(小写¥430,000.0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郑暑平、廖晓明、梁

宇行、罗小钢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

行公告。

特此公告。

3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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