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4: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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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已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4 时在上海市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434,816.13 元。母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 158,398,045.9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839,804.60 元后,加

以前年度留存的可供分配利润 341,144,431.70 元,扣除当年分配 2014 年度现金

股 利 48,000,000.00 元 , 2015 年 末 母 公 司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为

435,702,673.08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8,000,000.00 元;

同时,拟以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60,000,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

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320,000,0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 2015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 8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

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一贯

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

计师作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

师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

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

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

公司股份管理制度>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

份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

额度上限为 5.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投资产品,

资金可在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拟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股本 160,000,000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

公司的总股本为 320,000,000 股。

现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改的相关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

登记。

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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