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
所《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规定,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情况,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
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并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
报的重大意见;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已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
为姜波女士(会计专业人士);委员是独立非执行董事潘颖
先生和非执行董事李联五先生。原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黄英豪先生于 2015 年 8 月 2 日因个人原因辞去委员职
务。经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补独立非执行董事潘颖先生为审计委员
会委员。
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
召开四次会议。2015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姜波
女士和李联五先生均亲自出席全部会议,黄英豪先生亲自出
席四次会议,潘颖先生因 2015 年 12 月 16 日当选审计委员
会委员未出席会议。
2015年2月9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审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1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审阅了201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草稿)并同意提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2015年3月1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审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2015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从事2014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2014年度境内外审计师薪酬、聘任2015年度
公司境内外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的建议、以及审计委员
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并提呈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
会认为,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201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15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15年8月20日,审计委
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
报告及关于不派发2015年中期股利的决议案。
2015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以及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签订的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其项
下有关持续关联交易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最高限
额的决议案。
本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业务结构优化、
资金运作、内部审计、汇率风险等方面的工作,并提出了建
议:一是要求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对重要业务活动和重
要部门提高内审覆盖率;二是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和人员结
构,在业务上逐步向高端业务转型,增加高端业务比重,减
少用工总量;三是要求公司加大对汇率风险的关注,采取有
效措施,控制风险。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全面履行董事会赋予的
职责,加强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审核和关注,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