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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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钱逢胜先生、陈康华先生、俞卫中先生、吕明方

先生于 2016 年 1 月期满离任。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储一昀先生、

张驰先生、孙益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储一昀,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

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会(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

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

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驰,1958 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民商法硕士生

和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

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

务所兼职律师。兼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以及非上市公司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博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孙益功,男,1973 年出生,同济大学汽车工程系硕士,后取得中欧国际工

商学院 EMBA 学位。1998 年创办同策咨询,现任同策咨询董事长,兼任上海市

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副会长。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1

会独立董事。

钱逢胜先生(离任),管理学(会计系)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上海

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会计系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专家,财政部会计基础理论

专门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财务会计、审计理论与实务。兼任中炬高新技

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康华先生(离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

教学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结构、商务合同风险、企业劳动仲裁。上海普利特股份

有限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俞卫中先生(离任),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近五年曾任上海城投置地(集

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

吕明方先生(离任),经济学硕士和专业会计学硕士(MPAcc),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实业集团副总裁,执行董事,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CEO,

上海医药集团执行董事,董事长,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

并曾担任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上海工

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等。现任方源嘉德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科华

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中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5年度,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均按时出席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有关独立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客观审慎的思考,在必要时向公司问询;

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

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我们未提出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议项,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

形。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1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我们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钱逢胜 9 9 0 0 0

陈康华 9 9 0 0 1

俞卫中 9 9 0 0 1

吕明方 9 8 0 1 0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等与我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

我们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干预我们独立行使职权。

三、201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与同济设计院共同出资设立项目

公司分别开发淞良路二期地块和松江泗泾地块、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同

济环境增资等多项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

发展的需要,审议关联交易的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方式合法合规。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范

性文件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我

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的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公司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况。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4、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发放情况

2015年,提名了张晔、骆君君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真核查两位被提名人

3

的简历及有关资料,认为他们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需的职业素质,具备

所聘岗位职务的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

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自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有利于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完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续聘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6、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持

续分红的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8、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2015 年度,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基本涵盖了公

司所有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更快速地了解公司发展近况,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

益。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4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控规范的既定步骤深入开展了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

内、外部的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纳入内

控评价范围的子公司结合自己的经营实践,对重要业务流程进行了提炼,使之在

操作上更趋规范,以期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对各业务板块控制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和评估,保证内控执行质量,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跟

踪并听取整改后的反馈意见,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目前公司的内部控制能

够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防范经营风险,保证

公司业务经营、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11、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提

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

任委员。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

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职能,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201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原则,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为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

储一昀 张驰 孙益功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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