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七届22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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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七届 22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审核及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

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2016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

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二、对公司聘任 201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的审计单位,能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和内控报告审

计工作的需要。对本次聘用独立董事表示同意。

(下转签字页)

1

独立董事(签字):

张新志 徐东升 姚晖

2016 年 3 月 29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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