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披露前股价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江苏综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
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就综艺股份出具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披露前的股票价格波动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综艺股份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申请综艺股份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7 日起停牌。综艺股份停牌之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1 月 6 日),
股票收盘价为 16.56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12 月 8 日),综艺
股份股票收盘价为 15.41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
内(即 2015 年 12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为 7.46%;同期上证指数(代码:000001)累计跌幅为 3.12%,同期综合行业
指数(代码 881165)累计跌幅为 7.73%。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
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综艺股份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
格波动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综艺股份股票在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