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16-009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向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水、电和蒸汽。
公司与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与公司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
限分别为 3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
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预计 2016 年,公司因日常生
产的需要,预计向凤竹集团购入水、电、汽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不含
税)。
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林建才,持股比例分别为
32.6%、30.5%、30%和 0.30%。陈澄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
司副董事长、李春兴先生和林建才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且 4 位自然人分别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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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10.716%、8.6925%、8.55%、0.0855%,鉴此,凤竹集团为
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
了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我们对其计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关联
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
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陈慧、福建东润
投资有限公司、林建才、林建辉、郑碧银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投票权。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中,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陈澄清、李常
春、陈锋、陈强和林建才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4、本公司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公司独
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同意进
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我们对其计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
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
陈慧、福建东润投资有限公司、林建才、林建辉、郑碧银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事项的投票权。
(二)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5 预计不 2015 实际不 占同类交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物 关联人 含税交易金 含税交易金 易的比
额(万元) 额(万元) 例%
2
福建凤竹集团有
采购水电汽 水、电、蒸汽 不超过 9000 5066.95 71.8%
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物 关联人 2016 年预计不含税交易金额(万元)
采购水电汽 水、电、蒸汽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 不超过 9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兴,注册资本:134,3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1 月 13 日,经营范围:棉纺、化纤、鞋冒服装销售;公用工
程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五金机电配件贸易。
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林建才,持股比例分别为
32.6%、30.5%、30%和 0.30%。陈澄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
司副董事长、李春兴先生和林建才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且 4 位自然人分别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 10.716%、8.6925%、8.55%、0.0855%。
凤竹集团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
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与公司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凤竹集团)签订《水供用合同》、《电供用合同》和《汽供用合同》,合同期限
分别为 3 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
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预计 2016 年,公司因日常生产
的需要,预计向凤竹集团购入水、电、汽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9000 万元(不含税)。
2、定价依据
凤竹集团长期以来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供应水、电、汽,目前水、
电、汽的价格分别为:1.77 元/吨、0.55 元/度和 150 元/吨。
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当国家对水、电、煤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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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价格进行调整时,结算价格做相应调整。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以每月最后一天为水、电、汽费用的结算日,本公司于结算日后十五天内,
将相应款项汇入凤竹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多的水、电、汽,而凤竹集团拥有完整的水、电、
汽供应系统,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水、电、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
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无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重大影响。
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
本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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