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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会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完成了本职工作。
审计委员会目前由 3 名成员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
独立履行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
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
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和沟通会 3 次,通讯表决审议事
项 3 项。对定期报告、担保事项、审计师聘任、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
事项进行审议。
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议年度财务报告的工作规程》。
报告期内,两次审阅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意见,并督促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审计
工作计划,在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公司 2015 年年报审计中履行了如下工
作职责:
1、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
审阅意见。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等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4、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
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5、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15 年度审计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同意将
其出具的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履职,保证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
了公司治理结构。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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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