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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04 年 4 月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 年 5 月完成了第六届审
计委员会的换届,由张再鸿、黄伟和高月飞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张再鸿、黄伟
为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委员会召集人由张再鸿担任,
具备财务、会计专业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华”)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与中兴华签订了业务约定书。
中兴华负责公司审计的小组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与公司管理层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经济
利益;中兴华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关系。在审计工作中,中兴华
与公司保持了实质和形式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独立性
的要求。
中兴华熟悉公司情况,参与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和足够的工作时间,能够胜
任审计工作,同时也保持了应有的职业关注责任和职业谨慎性。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合伙人、项目经理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
督和检查,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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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负责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能够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独立董事和经理层及时、深入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安排和发现的问题,出
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
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兴华的实际工作情况,形成了《关于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
况,并由中兴华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15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及时向投资者
说明了公司 2015 年度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后续未发生业绩预告更正、补充公
告情形。
(三)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日常
工作和重大事项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认真审阅,对中兴华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独立审阅,并就公司内
部控制的相关问题与公司、中兴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
缺陷。
(四)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工作
1、在中兴华对公司进行 2015 年度现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
兴华就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准备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2、在中兴华对公司进行 2015 年度现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
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完整,在进行
了基本的评估程序后,已了解了公司及其环境的变化,未发现财务报表的重大舞
弊、错误,同意中兴华按审计计划进场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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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中兴华出具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采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
完整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在中兴华正式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提出了意见,认为两份审计报
告真实、客观反映公司 2015 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中兴华对公司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计,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是恰
当的。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中兴华开展审计工作中及时了解其工作进度和
主要问题,督促其按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独立董事成员
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定期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续聘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对
年度审计工作与审计机构人员进行了通讯和见面沟通,形成了工作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8 月 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续
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续聘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继续从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日常
监督着手,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的实际情况履行自身职责,认为公司在
2015 年度重点做好了完善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评价程序、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工
作、发挥公司自身技术和市场资源整合优势、强化安全与环保责任管理、严控成
本和费用等工作。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其他监督机构有益
互补,强化了对公司风险的预防力度。公司管理层也能够积极配合公司第六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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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公司决策机构确定的事项,认真整改公司各
监督检查机构提出的问题。
2015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总体运行未出现重大风险,
并进一步细化和加快了结构调整的工作内容和步伐。
签字:
张再鸿 黄伟 高月飞
2016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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