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
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
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总金额》的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就相关关联交易内容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
沟通,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以往年度正常发生并具有连续
性的交易事项,交易定价等条款公开、合理,交易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
重大违约对公司产生的重大风险,公司未因此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2、我们同意将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
议案。
独立董事:
李子军 张再鸿 黄 伟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