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
我们作为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工作情况
汇报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独立董事田阡先生、李敏先
生和董事杨关龙先生组成。田阡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具备会计
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资质与工作经验。
二、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
参会,针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1、2015 年 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召开
关于 2014 年年度报告相关审计工作沟通会,对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
告编制工作、公司内部控制自评工作的开展进行讨论和计划,督促提
前做好部署工作。
2、2015 年 3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并
同意将 2014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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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5 年 8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4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与公司不存在控制和其他关联关系,该事务所除了从我公
司取得审计费用不存在其他利益往来,员工之间没有在相互任职情况。
因此,中审众环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
性能够得到保证。
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
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能够严
格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规定对公司内部
控制工作进行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鉴于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在董事会召
开会议审议将其续聘为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前,我们提前对该议案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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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审议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根据中审众环提供审计工作量,在报告期内支付的 2014 年度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费用为 60 万元,分别为: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 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公司实际支付的审计
费用与披露情况一致。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15 年初,我们及时提醒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审计的重点领域给
予关注,审计部按照审计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了 2015 年度审计计划,使审计工作的开展更有针对性,便于管理
层决策。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于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前召开会议审阅公
司财务报告,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达到事前监督的目的。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过程合理,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
内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报告期内,持续不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工作,
先后完成《规章制度分册》、《权限指引分册》、《岗位说明书》及《业
务流程分册》4 份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提升风险防范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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