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3-31 0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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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

定,在 2015 年度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独立董事顾红女士、独立董事王众先生和

董事朱忠兰女士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顾红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未发生变化。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

(一)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和《关于续

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公司关于<201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

评估,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 2010 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其工作细致、认

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了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

(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认为公

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的相

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交

办的各项工作。

2016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公司

及董事会的各项委托,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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