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4 年 2 月完成
对上海克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顿公司)100%股权的收购。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进行该笔收购时克顿公司原股东所作业绩承诺
2015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核准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31 号)核准,本公司向克顿公司原股东吴涛、刘智、
孟雪、孙琳蔚非公开发行股票 53,824,561 股,每股发行价格 19.95 元,同时,公
司以募集配套资金 264,999,997.91 元现金一并收购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克顿公司
100%股权。2014 年 2 月 13 日,克顿公司 100%的股份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
公司,并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崇明分局办妥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4〕15 号)。201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向克顿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
53,824,561 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妥登
记存管手续。
二、承诺业绩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吴涛、刘智、孟雪、孙琳蔚签订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各方确认利润补偿期间(即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克顿公司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 18,188.19 万元、23,693.70
万元及 24,297.91 万元。吴涛、刘智、孟雪、孙琳蔚承诺,如克顿公司在利润补
偿期间任何一年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低于上述各方确认的同期截
至当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数的,将向本公司进行补偿。补偿的上限为上述股东在
交易中取得的本公司的股份总额,首先以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股份不
足补偿部分则在补偿上限内以现金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5 年度,克顿公司经审计后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
26,684.42 万元和 24,045.50 万元,完成业绩承诺。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