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0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为开拓公司投资渠道,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和金融
资本优势,延伸产业链之战略目标,实现共赢,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飞投资”)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与深圳市
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架桥富凯”)等共同发起设立 “深圳市架
桥卓越智能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以下简称“基金”),基金规模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将主要用于投资智能装
备领域。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合作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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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波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证券、保
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
介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保险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公司与架桥富凯不存在关联关系,过去三年也未发生过业务往来。
(二)有限合伙人
公司全资子公司翼飞投资将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购其8,000万元的财产份
额。同时,架桥富凯将引入其他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
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代英
经营范围:开展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
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同意登记机关调整规范经营范围表述,
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相关情况介绍
1、基金名称:深圳市架桥卓越智能装备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
以实际工商登记为准)。
2、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存续期:基金经营期限为7年。前3年为投资期,第4年和第5年为回收期。
各阶段有1年延长期。
5、基金管理机构: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
6、基金投资领域: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百分之六十(60%)以上应投资于智
能装备领域,其余应投向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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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资方式:各合伙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翼飞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
8、出资进度: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分二
(2)次缴付:第一次缴付自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完成后三十(30)日内缴付
认缴出资额的50%,第二次缴付应在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的十八(18)个月内缴
付认缴出资额的50%。具体缴付时间由普通合伙人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确定具体缴
付时间后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如因项目储备充足,第一次缴付款不能满足投资需
求,普通合伙人可根据项目投资情况确定提前后续缴付,具体时间和额度以书面
缴付出资通知为准。
9、退出机制: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在标的资产经过培育达到经营稳定条
件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投资项目以自主上市(包含IPO、新三板挂
牌),由其他上市公司、产业投资者并购,股权转让,社会股东回购,到期清算
等最合理的方式退出。
10、会计核算方式: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独编
制财务报告。
11、经营管理模式:
(1)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架桥富凯投资有限公司,架
桥富凯负责管理基金的日常事务。
(2)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基金备案、资金运
作和日常经营工作,负责优质标的寻找、挖掘、投资、跟踪管理和退出等工作。
(3)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企业的相关事项应当经合伙人大
会表决,合伙人大会每年召开1次,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
(4)投资决策:普通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
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外投资的立项、合伙企业的对外投资、合伙企业
的投资退出等。
(4)收益分配方式:合伙企业业绩奖励采取“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
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其认缴出资额后,将合伙企业投资净收益结合合
伙人性质和资金性质,进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具体方式和比例以各方最终签
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上述“投资净收益”是指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实现返本后,合伙企业所取得
的可分配利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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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基金相关协议为准。
四、授权董事长办理相关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基金相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经
营协议》等。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拓展、产业整合及项目资源
储备;有利于各方优势互补,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发
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
稳定增长。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创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使用,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成功并购优质
项目,加快公司发展步伐,将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
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以下风险:
1)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的风险;
2)因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
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
管理,将面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3)投资实施中存在战略决策风险、投资项目风险、财务风险、道德风险等。
4)可能存在因被投资标的企业出现经营及其他不可预测风险而导致损失的
情况,在不另行举债的情况下,本基金最大的投资损失值为本金及利息的无法偿
还。
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寻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并购项目,并通过科学合理的
交易架构设计,最多限度降低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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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上述人员如需在拟设立的基金中任职,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未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投资尚在初期阶段,未来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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