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0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开晓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详细内容请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的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请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告,《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4,032.50 万元,同比增长 35.5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965.77 万元,同比增长 216.28%。,实现了公司制定
的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华寅五洲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个别
报表2015年净利润为56,133.42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5,613.34万元,剩余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为87,138.02万元。
鉴于公司 2015 年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充分讨论,
以截止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319,952,922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
0.50 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前认可,同意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16年度
报表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
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
对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独立董
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
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 11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开晓胜、杨建东、杨坚、王仕民、丁家宏、刘玉斌、胡凌云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继平、雷秀娟、范成山、韦文金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
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董事
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桐庐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发展过
程中对流动资金需求,拟向宁波银行(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伍仟万元人
民币贷款,本公司拟为其提供全额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总部五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0 日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开晓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共
党员,高级经济师,“首届安庆市青年创业十大先锋”、“首届安庆市青年创业之星”、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安徽省人大代表、安徽省第九届党
代会代表、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4年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并任董事
长。
开晓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738,4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杨建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原核工业部中国原子能研究所,
任实验研究员;就职于原电子工业部第12研究所,任工程师;就职于原国家计委
机电轻纺司,任副处长;就职于深圳先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
现就职于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任责任项目经理。担任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
杨建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杨坚,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专科学历。1981
年12月参加工作。1981年—1985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工作;1985年
—1989年,就职机械部中国电工设备总公司;1989年—1997年,就职机械部北京
电工设备成套公司;1998年—2003年,就职机械工业电气协会;2003年至今就职
于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目前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中科通用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10,072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王仕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2年出生,经济师,大学本
科学历;1986年任合肥无线电四厂副厂长;1990年任合肥半导体厂厂长;1992
年任合肥市电子工业局副局长;1996年任合肥市纺织控股集团董事长、合肥华建
热能公司董事长;2001年任安徽双龙地产集团总顾问、营销策划总监;2007年4
月9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24日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公
司总经理。
王仕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9,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丁家宏,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连理工大学生
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毕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1988年-1996
年安徽氯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996年-2004年在荣事达-MAYTAG合资公司先后担
任部门经理、全国客户服务总经理等职务,2004年-2008年任科大创新股份有限
公司自动化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8年-2011年3月任AKZO NOBEL粉末涂料有限
公司预备运营总监;2011年3月开始就职于盛运股份,任运营总监,同年6月开始
任执行副总裁,后任常务副总裁,2014年12月任公司董事。
丁家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
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
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刘玉斌,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2006 年毕业于安徽阜阳师范学院英语系;2006 年任西安保德信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投行部高级项目经理;2007 年 12 月-2013 年 6 月任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3 年 9 月-2014 年 9 月任合肥德银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4 年 9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玉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
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胡凌云,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74年出生,会计师职称,
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11-2004年6月在桐城机械厂任会计。2004年至今一直在公
司财务部工作, 2007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
胡凌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赵继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3 年出生,资深注册会计
师、审计师,1989 年 5 月-2000 年 7 月在北京中威审计事务所集团任总裁、法
定代表人;2000 年 7 月-2006年9月在北京中威华浩会计师事务所任总裁、法定
代表人;2006年9月-2010年9月在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董事、执行总裁;2010
年11月至今在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任董事长、首席评估师;同时
1996年至2010年,连续15年出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和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常务理事;1996年至2013年连续18年先后出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指导委员会、
惩戒委员会、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估惩戒委员会的委员;曾担任过四川金石东方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山证券公司拟发行基金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利安达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监督委员会主任; 2014年10月起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赵继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雷秀娟,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3月出生,西北政法学
院法律系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历任宁夏省政法干部管
理学院教师,宁夏省纪委监察厅公务员,华夏证券北京中关村海淀南路营业部客
户经理,上海中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华德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咨询师、项目评审,加拿大明科矿业及金属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总裁助理,
现任北京本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西安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雷秀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范成山,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注册会计师,专
科学历,1994年-2000年在蚌埠烟叶复烤厂任主办会计,2000年-2010年在华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副经理,2010年-2013年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
主任,2013年成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全面负责安徽分所工作; 2014
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范成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韦文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高级律师,大学
本科学历,1984年-1988年在安徽省黄山市法律顾问处任律师,1988年-1993年在
安徽省政法干部学校任教师,1993年-1998年在安徽省政达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1998年-2002年在安徽皖强律师事务所任主任,2002年至今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任执行主任。同时至今兼任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案件评
审员、安徽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全国律协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
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检察院专业咨
询委员会委员; 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韦文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3.1.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
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