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15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0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的相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
核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5 年年度报
告》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5 年度审计报告》
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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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5 年年度
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董事签署:
沈金浩 钱盘生 沈凤祥
赵才甫 沈梦晖 周 伟
牟介刚 曲久辉 邵少敏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沈凤祥 赵才甫 沈梦晖
沈勤伟 鲁 炯 黄利军
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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