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或“发行
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石基信息在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56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46,476,251股新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40元,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为2,388,879,301.40元。
2015年11月23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
事项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11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截至2015
年11月17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股款总额2,388,879,301.4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16,706,875.2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372,172,426.15元。公司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
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已于2015
年12月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宁东葛路支行以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型 存款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107530029300889995 专户 687,249.42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路支行 660200057036500010 专户 752,625,000.0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路支行 660200057036500020 专户 351,190,000.00
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东葛路支行 660200057036500039 专户 301,020,000.00
合计 1,405,522,249.42
三、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238,887.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887.9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8,887.9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
是否已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金额(2) (3)=(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否 98,887.93 98,887.93 98,887.93 98,887.9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与淘宝(中国)软件在酒店
否 35,000.00 35,000.00 - - -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3、与淘宝(中国)软件在餐饮
否 30,000.00 30,000.00 - - -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4、与阿里巴巴在零售、支付系
否 75,000.00 75,000.00 - - - 2018/12/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统领域开展业务合作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8,887.93 238,887.93 98,887.93 98,887.93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38,887.93 238,887.93 98,887.93 98,887.9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石基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北京中长石
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石基信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石基信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石基信息在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郁松 赵启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