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
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有关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担保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
非法人单位,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040 万元,该担保已取得了反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大大降低。
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此之外,经过我们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
刘学军 彭金友 李增学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