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达:独立董事关于全资企业投资参股互联网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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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企业投资参股互联网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广联达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全资企业拟参与投资北京拉卡拉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相关意见如下:

1、我们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我们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3、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企业投资参股互联网产

业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尤 完(签名)

孙陶然(签名)

廖良汉(签名)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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