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哈斯阿古拉)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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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哈斯阿古拉)

本人作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

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5 年度,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以认真勤勉的履职态度,

积极地出席公司各种会议,对会议议案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与公司高管沟

通,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重大经营活动;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作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

项议案进行表决。在履职中,注重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注意监督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审议决策

程序的规范性,交易价格的公平与公允性。在董事会会议及专业委员会会议上,

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题进行分析判断,依据所掌握的资料,充分表达独立意见,

通过认真负责地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至第十

六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即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至第

十次会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即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

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

议的情况。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4 次(即 2015 年 3 月 3 日召开

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201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全部股东大会。本着审慎的态度,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

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2月8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2、2015 年 2 月 9 日,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3、2015年7月21日,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4、2015 年 8 月 24 日,发表了“对 2015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5 年 11 月 10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6、2015 年 12 月 11 日,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对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公司整体薪酬的优化,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切实履行了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委员职责。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集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人力资源部关于公司 2015 年薪酬

绩效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安排人力资源部开始制定 2016 年薪酬绩效管

理考核计划。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审议公司定

期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使审计委员会发挥了有效的指导和

监督作用。

四、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通过对公司多次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在本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

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

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公司治理情况:根据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持续关注公

司治理工作,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学习和培训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特别注重学习

近年出台的有关文件和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

自身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16 年是我国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

年。展望 201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能

力,使公司持续、稳健、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东宝生物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哈斯阿古拉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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