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证券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20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6 年 3 月 20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下午 13:00 在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
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0,365,494.79 元,扣除本期
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8,866,286.2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55,471,800.17 元,
减 去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50,000,000.00 元 , 本 期 末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86,971,008.67 元。
为了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
讨论,结合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恣颖实业有限公司的提议并依据有关规定
及相关公告内容(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三
季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司关于 2015 年第三季度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更正公告》、《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确定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以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基数,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42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840,000,000 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
考虑了公司 2015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 2015 年度董事会提出的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详情请
见《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有关事项及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构
建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起到了较好的风险
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