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6-014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发
出,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10:00 时在云浮翔顺龙山酒店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郑欢雪先生、徐卫东先生、姜景国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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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201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5 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报 告 全 文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摘要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1,515,577,218.89 元,同
比增长 2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1,112,859,474.12 元,同比增长 25.21%。
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2,964,372.90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12.31%;实现利润总额 40,691,941.79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6.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536,289.75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6.6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5 年母公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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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净利润 18,939,828.3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
2015 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93,982.83 元,加上
期初未分配利润 212,956,697.19 元,减去已分配 2014 年现金股利
12,000,000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18,002,542.66 元;公司资本公积为 554,236,128.63 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70,000,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40 元 ( 含 税 )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为
10,8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自动滚存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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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 告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2015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自 查 表 内 容 详 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青运、朱荣基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见《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全文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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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内容详见 2016 年 3 月 31 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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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原条文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
息的媒体。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应当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
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 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
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 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分立,其财
产作相应的分割。 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
公告。 潮资讯网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需要减少
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产清单。 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
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 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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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 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
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
供相应的担保。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
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 第一百八十二条 清算组应当自
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 日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讯网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 报、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
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
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报其债权。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权人进行清偿。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
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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