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关于为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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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6-014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

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格泰”)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

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申请 6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汇丰银行扬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1.6 亿元综

合授信需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为支持瑞吉格泰发展,促进瑞吉格泰在手订单顺利完成及未来订单的承接,公司拟为上述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 2

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

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瑞吉格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姓名:谭克

注册资本:60,000 万元整

住所:镇江新区临江西路 60 号

经营范围:各类压力容器制造(凭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经营)。油、气、水分离工艺技术

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天然气开采及加工处理工艺技术及成套装置的设计、制造;重型海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洋及陆地油气工程装备及系统功能模块装置的设计、制造;各类压力容器的设计;特种材料设

备、各类工业加热及换热设备的设计、制造;工业污水处理及海水淡化技术开发及成套设备的

设计、制造;海洋及陆地油气工程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配套服务;石油、天然气、冶

金、电站及各类化工设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上述产品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及相

关技术服务;自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的产权关系结构图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

91.67% 8.33%

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三)被担保人 2014 年及 2015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703,453,129.81 258,577,870.05

总负债 85,036,133.33 100,290,224.6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618,416,996.48 258,577,870.05

2015 年度(经审计) 201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84,801,071.70 79,646,691.56

营业利润 3,063,431.56 5,566,514.30

利润总额 8,948,436.89 5,514,300.89

净利润 7,012,774.33 3,983,267.52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瑞吉格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

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 2 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批准上述担保事项之日起至担保有效期截止日止,授权公

司董事长根据银行综合授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担

保合同(或协议)以及各项与此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或资料,担保合同(或协议)上的有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效期为 2 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同

时授权董事会全体成员根据担保需要在相关担保文件资料上签字,公司不需要就上述担保额度

内的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瑞吉格泰目前生产经营良好,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此次综

合授信能够缓解其资金紧张局面,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的同时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有利

于现有订单的完成,对瑞吉格泰承接新订单有利。公司为瑞吉格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

利于瑞吉格泰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2、瑞吉格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尽管瑞吉格泰 2015 年净利润

不高,但随着油价逐渐止跌回稳,行业有望逐渐回暖,瑞吉格泰的订单有望增加。公司本次担

保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完全属于公司内

部的自主经营行为,不存在较大的担保风险,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瑞吉格泰债务违

约而承担连带责任。

3、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公司为瑞吉格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瑞吉格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瑞吉格泰目前生

产经营情况良好,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以上综合授信不仅能够缓

解其资金紧张局面,有利于原有订单的完成,同时兼顾了未来项目的承接,对瑞吉格泰

的发展有利;本次担保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

程序,不存在较大的担保风险,也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瑞吉格泰债务违约而承担连带

责任;同意公司为瑞吉格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

保有效期为 2 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会认为:瑞吉格泰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因瑞吉格泰违约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为支持其发展,保证订单顺

利完成,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瑞吉格泰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为 2 年,自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担保事项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7.9 亿元,担保余额为

17,486,477.04 元,签订担保合同总额为 3.8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37%。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

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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