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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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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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现将2015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 召开 信息披露 召开

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号 时间 媒体 方式

《关于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计

第二届监事会

1 2015-4-23 报告的议案》 巨潮资讯网 现场

第十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 2015-8-24 巨潮资讯网 现场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 2015-9-11 巨潮资讯网 现场

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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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 2015-10-26 巨潮资讯网 通讯

第二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

第三届监事会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5 2015-12-10 巨潮资讯网 通讯

第三次会议 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

产品的议案》

《关于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15 年度,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

督职能。

(一)经营情况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监

督:包括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重大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监事会换届及监事会主

席的选举、购买理财产品、财务预决算方案等等,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的具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二)财务情况监督

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之一,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

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资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第三

就是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活动状况进行抽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并结合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履职行为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履行了日常监督职能,同时,督

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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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所有

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规范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较为合理、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

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

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认为:2015 年度公司能够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没有变

更投向和用途。

(四)收购、出售资产和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售资产和并购重组情形。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与关联方江苏康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期限 2

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于 2015 年 5 月提前终止;报告期内共收到康能股份支付的房屋租赁费 15

万元、物业管理费 2.25 万元,没有应收款。除此之外,公司没有发生共他关联交易。

(六)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 7.9 亿元,签订担保合同总

额为 3.85 亿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341.26 万元,均为非借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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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其它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

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况,亦无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在编制年报、

半年报、季报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快报、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等重大事项过程中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并由专人将历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进行妥善保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未公开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

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收到监管部门查处或要求整改的通知。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

东大会有关决议。

(九)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通过实地调查,并对董事会《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

议,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的贯彻执行对

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

安全性和真实性,保障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

异议。

四、2016 年度工作目标

2016 年,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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