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3-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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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吴证券对东方电

热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镇江东方

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热”)共有两次募集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11]62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59,246,420.00元。

2011年5月13日,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会师报字(2011)第1450号”

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验证确认。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07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59,347,181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9.91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709,347.1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7,290,652.73

元。 2015年11月13日,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

华验字[2015]0011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

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东吴证券分别

与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东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镇江大港支行,子公司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东

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子公司马鞍山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马鞍山东方”)、中国银行当涂支行营业部,子公司重庆乐旭空调

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乐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子公司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格泰”)、中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子公司瑞吉格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子公司瑞吉格泰、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2015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70390188000043768 3,382,412.37 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381006710018170035510 10,070,317.86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3801014210001924 278,574.22 活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701637785 2,066,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702352492 1,500,000.00 定期存款

2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支行 703233444 3,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

10-320201040219088 124,826.16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

10-320201040219088-18 2,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

10-320201040219088-19 1,8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188717110291 1,816,222.50 活期存款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13352000000000746 1,299,530.60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

32001758836059668888 566,611,360.00 21,248,713.41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7359110182600024855 3,226.86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

1104060029200162935 4.91 活期存款

合计 566,611,360.00 48,589,828.89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农行镇江新区支行 10320201040226125 587,979,999.91

中信银行镇江新区支行 8110501012500079146 22,423,888.66 活期存款

合计 22,423,888.66

2)暂时闲置资金投资未收回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理财银行 产品名称 理财产品类型 起息日 到期日 期末余额

中信银行镇 中信理财之智赢系列(对公) 保本浮动收 36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25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江分行 15475 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 益类、封闭型 0

360,000,000.0

合计

0

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江苏瑞吉格

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吉格泰”)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进度及保证

本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3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由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期限为 1 年,自 2015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9 日止。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

三、201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5,924.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9.3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25.9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929.7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99%

项目

是否已 截至 2015 可行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变更项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年 12 月 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31 日止累 否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3)= 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 额 (2) 计实现的 生重

(2)/(1) 效益

更) 效益 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4,612.2

工业电加热器制造项目,注 1 否 6,729.80 6,729.80 10.35 6,425.24 95.47 2012 年 4 月 30 日 288.89 否 否

8

年产 25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 104.7

否 2,153.87 2,153.87 1,743.70 80.96 2014 年 9 月 30 日 31.04 48.48 否 否

建设项目,注 2 9

年产 600 万支陶瓷 PTC 电加热器项 6,782.6

否 5,019.40 5,019.40 80.05 4,627.12 92.18 2013 年 6 月 30 日 2,954.05 是 否

目,注 3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965.00 1,965.00 40.83 1,680.31 85.51 2013 年 9 月 30 日 适 否

15,868.0 15,868.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36.02 14,476.37

7 7

超募资金投向

4

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

否 2,000.00 2,000.00 2,036.30 100.00% 2013 年 3 月 31 日 125.31 184.80 否 否

产线项目,注 4

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

否 2,200.00 2,200.00 2,239.82 100.0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52.22 163.83 否 否

产线项目,注 5

年产 40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组件建

否 1,000.00 1,000.00 12.00 825.25 82.53% 2013 年 4 月 30 日 52.97 85.48 否 否

设项目,注 6

不适

投资设立重庆乐旭并购买生产厂房 否 1,200.00 1,200.00 11.15 1,078.75 89.90%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适

10,025.9 10,025.9 不适

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注 7 否 340.19 10,033.58 100.00% 2017 年 6 月 30 日 适

3 3 用

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生产项 2,709.9

否 8,500.00 8,500.00 8,439.70 99.29% 2012 年 10 月 31 日 608.69 否 否

目,注 8 0

14,800.0 14,8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0.00%

0 0

基于工业机器人的 PTC 产品全自动

否 954.00 954.00 14,800.00 100.00%

智能生产线项目

40,679.9 40,679.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63.34 39,453.40

3 3

56,548.0 56,548.0

合计 599.36 53,929.77

0 0

注 1:工业电加热器制造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1,969.91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自第二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2015 年度系项目完工投产第四年,按照 100%达产率,2014 年

度预计效益 1,969.91 万元,实际效益 288.70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2:年产 25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554.85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第二年达产率系 75%,第三年达产率系 90%,自第四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

2015 年度前 9 个月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一年,其余月份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二年,2015 年度预计效益 353.72 万元,实际效益 31.04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3:年产 600 万支陶瓷 PTC 电加热器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917.4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自第二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2015 年度第二年,预计效益 917.4 万元,实际效益

2,954.05 万元,已达到预计效益。

注 4: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490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第二年达产率系 75%,第三年达产率系 90%,自第四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2015

年度前三个月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二年,其余月份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三年,2015 年度预计效益 422.63 万元,实际效益 125.31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5: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924.1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第二年达产率系 75%,第三年达产率系 90%,自第四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

2015 年度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二年,按照 75%的达产率,2015 年度预计效益 693.08 万元,实际效益 152.22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6:年产 40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组件建设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1,147.77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60%,第二年达产率系 75%,第三年达产率系 90%,自第四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

2015 年度前四个月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二年,其余月份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三年,2015 年度预计效益 975.6 万元,实际效益 52.97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 7: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注 8: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生产项目,该项目预计效益每年 1,672.15 万元,第一年达产率 40%,第二年达产率系 60%,第三年达产率系 80%,自第四年开始达产率系 100%,2015

5

年度前两个月系项目完工投产第三年,其余月份系项目完工投产第四年,2015 年度预计效益 1,616.41 万元,实际效益 608.69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1)工业电加热器制造项目:工业电加热器的主要客户为多晶硅企业,受光伏行业前两年陷入低谷的影响,其上游的多晶硅行业也进入低谷

期,尽管自 2014 年下半年开始市场有所好转,但截至本报告期末,当前的多晶硅市场价格总体仍然较低,市场需求不旺,导致该项目产能

利用不足,未能达到预计的效益。

(2)年产 25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建设项目:该项目运行时间较短,且空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该项目产能尚未完全利用,另外已生产的

产品销售收入尚未完全实现,导致没能达到预计的经济效益。

(3)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国内空调行业竞争加剧,空调企业去库存压力巨大,空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该项目产能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未完全利用,导致没能达到预计的经济效益。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4)年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国内空调行业竞争加剧,空调企业去库存压力巨大,空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该项目产能尚

未完全利用,导致没能达到预计的经济效益。

(5)年产 40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组件建设项目:国内空调行业竞争加剧,空调企业去库存压力巨大,空调市场需求下降导致该项目产能尚未

完全利用,导致没能达到预计的经济效益。

(6)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生产项目: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不足,新产品市场开发进度低于预期,项目产能尚未完全利用,导致没能

达到预计的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2011 年,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924.64 万元,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为 20,894.00

万元,本次超额募集资金为 35,030.64 万元;

(2)2011 年 6 月 8 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4,000 万元。2011 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1 年 8 月 29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

用超募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使用期不超过 6 个月(以董事会批准之日为准);

(4)2011 年 8 月 29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对郑州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实施

年产 4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 2,036.30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5)2011 年 8 月 29 日,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2,200 万元人民币设立武汉东方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

产 500 万套电加热器一期装配生产线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 2,239.82 万元;

(6)2011 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8500 万元人民币投资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生产项目,

其中使用不超过 6510 万元参于公开竞拍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镇江新区机电工业园 A 区标准厂房及土地(标的资产挂牌公示价格底价为

6500 万元),用于满足年产 600 万套新型水加热器的加工生产和进一步扩大产能的需要,公司已使用超募集资金 6,500 万元通过竞拍取得江

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镇江新区机电工业园 A 区标准厂房及土地;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 8,439.70 万元;

(7)201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已将使用超募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

(8)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使用 3,000.00 万元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

(9)2012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使用 1,000 万元向马鞍山东方增资,并实施年产 40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

件建设项目,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 825.25 万元;

(10)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1,2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乐旭空调配件有限公司,并同意

授权重庆乐旭购买该园区内的“盈田光电工谷 342”3037 平方米标准厂房,用作生产厂房;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 1,078.75

万元;

(11)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12)2013 年 5 月 8 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3,800 万元人民币向瑞吉格泰增资,新增资金全部计入瑞

吉格泰注册资本,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已使用超募资金 3,800 万元对瑞吉格泰进行增资;

(13)2013 年 11 月 23 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4,000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已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2013 年 11 月 23 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使用闲置的超募资金 5,025.93 万元向瑞吉格泰进行增

资,全部用于瑞吉格泰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建设,其中 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另外的 25.9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珠海东方已使用超额募资金 5,025.93 万元对瑞吉格泰增资;

(15)2014 年 4 月 23 日,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江苏瑞吉格泰油气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向瑞吉格泰增资,增资额

全部计入注册资本且全部用于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建设。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全部完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目累计支出首次募集超募资金 10,033.58 万元。

(16)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基于工业机器人的 PTC 产品全自动智能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54 万元(含超募资金利息 623.36 万

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2012 年 8 月 2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器用电加热器(管)生产项目”进行变更,此次变更后

仅保留年产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 250 万套建设内容,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为《年产 25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建设项目》,仍由珠海东方

实施,计划投资总额为 2153.8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607.4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546.47 万元,变更的主要原因为市场坏境的改变,公司为

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3 年 1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珠海东方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5,025.93 万元转为超募资金管理及使

用,超募资金 5,025.93 万元向瑞吉格泰进行增资,全部用于瑞吉格泰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建设,其中 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另外的

25.9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增资事项已经全部完成。

2015 年度无调整情况。

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电加热器制造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2,223,602.04 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东方用募集资金 6,729.80 万元中的 3,222.3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1)第 1595 号鉴证报告。

(1)2011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使用不超过 6 个月,2011 年实际使用 3000 万元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于补充临时流动资金;2012 年 2 月 27 日,公司已将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超募资金账户;

况 (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 万元,使用不超过 6 个月,公司

实际使用 2000 万元用于补充临时流动资金;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将 2000 万元归还超募资金账户。

7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1)募投资金结余金额:2,422.21 万元;(2)超募资金结余金额:2,436.77 万元;共计募集资金余额 4,858.98 万元。

原因 结余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以定期存款存放的金额为 1,036.6 万元;活期存款的金额为 3,822.38 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不适用

其他情况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729.0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90.4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490.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更项目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含部分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变更)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 否 45,000.00 45,000.00 6,761.35 6,761.35 15.03 2017/6/30 不适用 否

补充营运资金 否 13,729.07 13,729.07 13,729.07 13,729.07 100.00 不适用 否

合计 58,729.07 58,729.07 20,490.42 20,490.4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不适用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不适用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8

整情况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4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洋油气处理系统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726.3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子公司瑞吉格泰用募集资金 45,000 万元中的 5,726.3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置换情况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大华核字[2015]004073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不适用

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募集资金余额 38,242.39 万元。

金额及原因 结余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尚未完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为 2,242.39 万元;以理财产品存放的金额为 36,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不适用

问题或其他情况

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8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计划对募投项目中的“家用电器用电加热器(管)生产

项目”进行变更。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制冷空调设备配件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海东方”)实施,原计划总投资7,179.8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12.06%,

项目实施完成后可形成年产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250万套、小家电及其它日用电加热

元件600万支的生产规模,此次变更后仅保留年产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250万套建设

内容,不再建设600万支小家电及其它日用电加热元件。截至2012年6月30日,原项

目累计投入133万元,仅完成投资进度的1.85%。变更后的新项目名称为《年产250

万套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建设项目》,仍由珠海东方实施,计划投资总额为2,153.8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607.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46.47万元。原先已投入的133

万元计入新项目的投资总额内。新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空调用电加热器组件250

万套。所以此次涉及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5,025.93万元,占公司首次募集资

金净额的8.99%。

2013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5,025.93万元转为超募资金管理,存放于专用账户,公司拟通过珠海东方使用闲

置的超募资金5,025.93万元向瑞吉格泰进行增资,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其中5,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另外的25.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6] 001784号”《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5年度)》。报告认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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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现场检查、访谈沟通、审阅相关资料、银行账单核

对等多种方式,对东方电热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方电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方电

热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东方电热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1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2015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强 文毅荣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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