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2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于
近日出现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季奎余先生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6 年 3 月 30 日,季奎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7,827,100 股,持股比例 11.19%,
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接到季奎余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
计划告知函》,季奎余先生计划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至 2017 年 2 月 18 减持不超过 1,60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436%。详情请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
公告。
季奎余先生近期买卖公司股票详情如下: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交易期间 交易方向 成 交 均 价 交 易 数 量 金额(万元)
(元/股) (股)
集中竞价 2016.2.24 卖出 30.49 6,600 20.12
集中竞价 2016.3.2 卖出 32.04 1,205,500 3862.98
大宗交易 2016.3.28 卖出 37.80 3,000,000 11340.00
季奎余
集中竞价 2016.3.29 卖出 38.71 106,000 410.36
合计 4,318,100 15632.87
集中竞价 2016.3.29 买入 36.73 30,000 110.20
季奎余先生此前共减持本公司股份 4,318,100 股,减持均价 36.20 元/股,3 月 29
日短线交易买入 30,000 股,均价为 36.73 元/股。
二、本次事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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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1、根据《证券法》第 47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3.1.9 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本次短线交易无获
利情况,公司董事会不存在收回其获利的情形。
2、季奎余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
大投资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 47 条关于禁止短线交
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
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
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
的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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