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科技”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环能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信建投证券对环能科技内部控制的核查工作
环能科技的保荐代表人通过认真审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访谈企业相关人
员、复核内控流程,并结合保荐代表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对环能科技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以及《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
性进行了核查。
二、环能科技的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环能科技根据自身企业文化、经营模式及行业特性,建立了包括决策程序、
业务管理、安全生产和薪酬考核等一系列管理体系,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公司职
工对规范运作有较高认识,且可积极的营造良好内控环境,对自身职责有明确认
识,可较好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建立了积极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情况
环能科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自身的实
际情况和经营目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治理层的各项制度
环能科技为明确公司治理层的职责权限,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
治理层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治理层的经营决策作用,保证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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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防范经营风险,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交易及其交易的披露》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
和关联交易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了明确的规定,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财政部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财
务制度,从根本上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执行、控制、核算和考核工作,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公司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基础工作制度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税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财
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财务会计控制涵盖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稽核
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
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在会计系统方面,公司按照《公
司法》对财务会计的要求以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规范、完整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对采购、生产、销
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
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5、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企业内部审计制度》,从制度的角度规范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人员的职责权限,为公司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奠定了基础。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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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立,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制度保障。
6、公司的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
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
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偷
拿、毁损和重大流失。公司能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明确费用的开
支标准。
三、环能科技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
司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在于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有效的进行,保证资产的
安全完整,纠正错误及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完整性。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可行的。
四、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环能科技2015年度内部控制的核查意见
通过对环能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
为:环能科技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15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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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罗贵均 彭建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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