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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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9
关于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众会字(2016)第2829号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能股份”)截至2016年1月31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环能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环能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独立地提出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信息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
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环能股份编制的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环能股份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环能股份申请再融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
报告作为环能股份申请再融资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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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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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件发行字【2007】50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规定》,现将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
(以下简称“截止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8号《关于核准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800万股,发行价格为1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7,37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975.00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403.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15)
第1633号《验资报告》验证。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88号《关于核准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吴志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广
东宝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冀延松、李游华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8,631.0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止2015年11月1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9,498,631.00股,发行价格为21.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8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1,501.06万元,净额人民币19,338.94万元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15)第5964号)审验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新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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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城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沙支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报备制度,随时接受保
荐机构监管,公司授权保荐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
截止2016年1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
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
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规定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1、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首次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备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1001300000381145 45,907,393.97 活期存款
武侯新城支行 发行专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首次公开
39810188000447579 4,743,653.29 活期存款
公司成都分行 发行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
511611011018010076950 24,109,903.64 活期存款
成都新城支行 发行专户
合计 74,760,950.90
2、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非公开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1618016018010161096 11,134,526.49 活期存款 非公开发行
成都金沙支行
合 计 11,134,5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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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741.94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187.69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6,187.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5 年:34,489.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6 年 1 月: 1,698.1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状态日期(或截止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项目完工程度)
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 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
1 22,045.00 22,045.00 15,767.76 22,045.00 22,045.00 15,767.76 6,277.24 2016-06-30
业化项目 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375.80 2,375.80 1,282.43 2,375.80 2,375.80 1,282.43 1,093.37 2016-12-31
收购江苏华大离心机股份 收购江苏华大离心机股份
3 19,137.50 19,137.50 19,137.50 19,137.50 19,137.50 19,137.50 0.00 100%
有限公司(江苏华大) 有限公司(江苏华大)
合计 43,558.30 43,558.30 36,187.69 43,558.30 43,558.30 36,187.69 7,37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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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 2015年3月31日,公司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8,744.14 万元;营销网
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188.71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9,932.8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过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3852 号的鉴证报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先期投入及置换
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476.10万元,是尚未投入
使用的项目资金7,370.61万元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3.45万元,是承诺效益保
证金953.13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8、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本公司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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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承诺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 是否达到
截止日投资项
项目名称 (年度净利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1 月 效益 预计效益
目累计产能利
用率
磁分离水处理
成套设备产业 68.12% 8,636.00 不适用 895.97 2,552.66 -40.45 3,408.18 不适用
化项目(注 1)
营销网络建设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注 2)
收购江苏华大
离心机股份有 不适用 3,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3,193.92 41.47 3,235.39 是
限公司
注1: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拥有的子公司成都环能德美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项目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主要是由于办公楼装修、厂区附属工程
延期所致,该项目2014年度通过外协等措施投入生产,由于项目尚未完工,目前部分实现产能, 产能利用率达68.12%,尚未达到预计产能。
注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投资进度主要是由于办公楼装修工程拖期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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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效益说明
(1)实际效益计算口径
①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根据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该项目完工投入使用,达产
年净利润不低于8,636.00万元。该项目由成都环能德美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全面实施,因
此实际效益的计算口径为经审计的成都环能德美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净利润,计算口径
与披露一致。
②收购江苏华大离心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吴志明等江苏华大16名自然人交易对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
诺人承诺,江苏华大在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3,300 万元和 3,700 万元,
利润承诺期扣除非经常性损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合计净利润数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
实际效益为经审计的江苏华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
口径与披露一致。
(2)实际效益计算方法
①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
实际效益等于经审计的成都环能德美环保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净利润。
②收购江苏华大离心机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效益等于经审计的江苏华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去非经常性损益。
(3)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月31日止,由于磁分离水处理成套设备产业化项目尚未达产,目前实现效益情
况与承诺效益不可比。收购江苏华大离心机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效益超过承诺效益,不存在低
于承诺效益20%(含20%)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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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
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内容相符。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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