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修正案为对《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5 年 12 月)第
十三条所作的修正,具体如下:
原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节能、环保高新技术、
矿选技术、资源回收再生技术、新材料研发技术、电子应用软件研发及技术服务;
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矿选设备、资源回收再生设备、新材料研制销售;环
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技术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环境工程设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节能、环保高新技术、
矿选技术、资源回收再生技术、新材料研发技术、电子应用软件研发及技术服务;
节能、环保高新技术产品、矿选设备、资源回收再生设备、新材料研发、制造、
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环保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
工程、机电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水污染治理;其他环境治理;高新技
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环境工程设计。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
调整。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应根据本章程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如调整的经营范围属于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应当依法
经过批准。
四川环能德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倪明亮
2016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