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会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
报告期关联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
告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3.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人民币。
4、公司 201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成都太科光电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10,000.00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成都久信网络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8,301.89
关联租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出租 297,144.00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型 本期发生额
销售商品 509,401.71
提供劳务 1,055,554.64
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
接受劳务 230,000.00
房屋承租 419,466.96
本公司与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签订的合同属于军工保密事项,根据《军工企
业对外融资特殊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财审[2008]702 号)的相关
规定,并经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科工财审[2012]1662 号、科工财审[2014]407
号)文批准,对报告期内本公司与中物院及其下属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豁免
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在对外担保及与关联方之间交易和资金往来方面完全符合
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有损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今后应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对外担
保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时履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 2016 年度拟与北京利博赛社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
币 10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与中国工程物理院发生不超过 6000 万元的日常
关联交易。经核查,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业务范围,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
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措施对公司管理各
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与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适应。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 关于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分红议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效的保护了
投资者的利益。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分红的议案。
五、 关于聘任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
货业务执业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按国家有关规定
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
构的责任与义务。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6 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年经常性审计费用预计 60 万元。
六、 关于公司 2015 年经营层绩效考核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5 年度经营层绩效考核方案结合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各
岗位职责要求,薪酬标准符合公司及行业现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 2015 年经营层绩效考核的议案。
七、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募集资金的置换
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其置换不存
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同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周明天 赵锡铭 张腾文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