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保障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
进行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1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2015年的监事会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围绕公司经营目标提出监事会“加强经营管
理监督、强化企业风险管控”的工作重点。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监事会会议3次,审议议
题7项。监事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和公司内部控制中出
现的新问题及时提示,同时在监事会内部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董事会决策和公司财务、
经营风险的深入研究,提出了专业建议,从整体上增强了对公司依法经营的监督。
监事会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媒体《证劵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劵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
理、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下列事项发
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履行决策程序时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建立了较
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未发现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真审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定期财务报告,及按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无保留意见的2015
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短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和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日常监督,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
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按照已承诺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已按相关规定实行销户。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严格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
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也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
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针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检查,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检查,对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
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已经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
披露等各环节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上报告将报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