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9 证券简称:鲁丰环保 公告编号:2016- 024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 2,27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2,278,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6 年 4 月 1 日。
一、股东股份历次限售承诺情况
1、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郭茂秋、于荣家、
冯振吉、卢宪娥、庞树正在公司2010年3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公告书 》中承诺: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同时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2、公司股东郭茂秋、于荣家、冯振吉、卢宪娥、庞树正2012年2月23日出具
关于持有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的
相关规定;(2)若本人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所持有的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3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若在股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其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2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1
2012-007)。
根据以上承诺,2016年03月31日前,股东郭茂秋、于荣家、冯振吉、卢宪娥、
庞树正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已根据上述
承诺对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追加限售,限售期限至2016年03月31日。内容详见
公司2015年4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8月13日和2015年9月7日披露的《关
于股东追加部分股份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2015-054、2015-063、
2015-069)。
3、股东持股情况历年变动情况
(1)郭茂秋持股情况
时间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备注
2010.3.31 275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1
2011.6.1 55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2
其中:1375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3.29 550000 注3、注4
4125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275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5.3 1100000 注5
825000 高管锁定股
2013.5.11 825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其中:206250 无限售流通股
2014.1.1 825000 注4
61875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61875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2014.6.13 1237500 高管锁定股 注8
其中:309375 无限售流通股
2015.1.1 1237500 注4
828125 高管锁定股
2015.1.8 12375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618750 无限售流通股 注9
2015.7.7 1237500
618750 高管锁定股
其中:309375 无限售流通股
2015.7.9 1237500 618750 高管锁定股 注10
309375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其中:618750 高管锁定股
2015.10.9 928125 卖出股份
309375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于荣家持股情况
2
时间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备注
2010.3.31 175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1
2011.6.1 35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2
2013.3.29 350000 高管锁定股 注3、注12
2013.5.3 700000 高管锁定股 注5
700000 其中:35000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2
2013.9.23
350000 高管锁定股
700000 其中:17500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3
2013.9.25
其中:52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30 525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2014.6.13 1050000 高管锁定股 注8
其中:2625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5.1.1 1050000 注13
787500 高管锁定股
2015.3.4 7875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
2015.9.2 78750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3
2015.9.8 78750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注11
(3)冯振吉持股情况
时间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备注
2010.3.31 1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1
2011.6.1 2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2
2013.3.29 200000 高管锁定股 注3
其中:5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4.26 200000 注13
1500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
无限售流通股
2013.5.3 400000 100000 注5
300000 高管锁定股
2013.5.31 300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其中:75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4.1.1 300000 注4
22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30 225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票
2014.6.13 450000 高管锁定股 注8
2015.1.1 450000 其中:11250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3
3
337500 高管锁定股
2015.2.10 3375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票
2015.8.11 33750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3
2015.8.13 33750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注11
(4)卢宪娥持股情况
时间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备注
2010.3.31 15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1
2011.6.1 3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2
2013.3.29 300000 高管锁定股 注3
其中:75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4.26 300000 注13
2250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 15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5.3 600000 注5
450000 高管锁定股
2013.5.31 450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其中:1125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4.1.1 450000 注13
337500 高管锁定股
2014.1.30 3375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票
2014.6.13 675000 高管锁定股 注8
其中:168750 无限售流通股
2015.1.1 675000 注13
506250 高管锁定股
2015.2.10 50625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票
2015.8.11 506250 无限售流通股 注13
2015.8.13 50625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注11
(5)庞树正持股情况
时间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备注
2010.3.31 3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1
2011.6.1 6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注2
其中:15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3.29 600000 注3、注4
450000
高管锁定股
4
1200000 其中:300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3.5.3 注5
900000 高管锁定股
2013.5.31 900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其中:225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4.1.1 900000 注7
675000 高管锁定股
2014.1.13 675000 高管锁定股 卖出股份
2014.6.13 1350000 高管锁定股 注8
其中:6750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5.3.30 1350000 注6
6750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337500 无限售流通股
2015.4.3 1350000 33750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注10
675000 高管锁定股
其中:337500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015.5.14 1012500 卖出股份
675000 高管锁定股
注1:公司首发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注 2:2010年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 方案:以公司 2010年末总股 本
77,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31日。
注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注4:郭茂秋先生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 5: 2012 年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31,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共计转
增231,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63,2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13年5月2日。
注6:庞树正先生于2014年9月30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
务。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5
注7:庞树正作为公司的董事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
注 8 : 2013 年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方 案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46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6月13日。
注9:郭茂秋先生于2015年1月7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规定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注10:根据股东承诺:2016年03月31日前,股东郭茂秋、庞树正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自起其离职满一年半后,申
请对其本年年初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追加锁定。
注11:根据股东承诺:2016年03月31日前,股东于荣家、冯振吉、卢宪娥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8日、
2015年8月13日和2015年8月13日对以上股东2015年的股份数进行追加限售。
注12:于荣家先生于2013年1月15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申请离任时间
为2013年3月22日,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注13:根据股东承诺:2016年03月31日前,股东于荣家、冯振吉、卢宪娥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自其离职满一年半后,
分别于2013年9月23日、2013年3月22日和2013年3月22日公司申请以上股东为类
高管,使其对其每年所持股份总数的25%追加锁定。以上股东申请类高管的离职
日期分别为:2015年3月4日、2015年2月12日、2015年2月12日,根据相关规定。
类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以上股份锁定的承诺。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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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 年 4 月 1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 2,278,125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持有人名称 股东名称
(股) (股)
1 郭茂秋 郭茂秋 928,125 309,375
2 于荣家 于荣家 787,500 787,500
3 冯振吉 冯振吉 337,500 337,500
4 卢宪娥 卢宪娥 506,250 506,250
5 庞树正 庞树正 1,012,500 337,500
合计 3,571,875 2,278,125
截至公告日,上述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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